各盟市卫生计生委,委直属各有关单位,内蒙古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:
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要求,全面提升我区卫生应急整体水平,现将《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应急规范旗县(市、区)建设考核标准》、《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应急规范化医疗机构考核标准》和《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应急规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考核标准》印发给你们,请各地、各单位按照2017年卫生应急重点目标任务规定的时间,抓好各项工作落实。
附件:1.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应急规范旗县(市、区)建设考核标准
2.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应急规范化医疗机构考核标准
3.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应急规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考核标准
2017年6月14日